医生因表现优异被选派出国进修,在医疗机构中屡见不鲜。进修时,医院和医生往往会签订一份《协议书》,规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赔偿事项。
2021年4月,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院和医生的劳动纠纷案件。
被告医生林医生被判决返还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经济补助,并支付技术投入资金补偿费、赔偿金等总计82.4万元。
林医生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此次劳动纠纷原因
根据余姚市人民法院消息:林医生在2008年9月入职余姚市某医院,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3年,2011年6月2日,医院选派林某去美国研究所进修学习,学习时间为两年,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赔偿金额如此高
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法》中唯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
余姚市人民法院认为:两份协议书中约定十年服务期,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告均应按约履行。如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有着明确限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社保、公积金、工资等不属于培训费。
按照第一份赴美进修前签订的《协议书》,10000元/年技术投入资金补偿费合理合法。按实际服务期限26个月,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培训费用、技术投入资金补偿费等33.6万元。
对第二份《攻读博士研究生双向协议书》,林某应退还医院提供的经济补助24.4万元,并支付另外一倍违约金。
综上,法院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培训费、经济补助,支付技术投入资金补偿费、赔偿金等总计82.4万元。
备受法律界医学届关注
北京大学教授王岳表示: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标准过高或者服务期过长,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变更协议。劳动合同争议在诉诸法院之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快速地解决纠纷。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表示:医生之所以能到进修的地方,是所在医院提供的机会,而且他们用人的期待很高。医生应等服务期限满了以后再走:或者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新闻来源:潇湘晨报法制现场、医学界等
员工契约精神在哪里?
契约精神的重要性:
1.契约精神是人与人合作的基础
古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易靠的是个人的品德、诚信,而在现代社会,人类社会大规模的合作,全球化的交易中,如果仅仅依靠个人的品德,那么风险太大,这时候,契约便出现了。
2.拥有契约精神的人其实是在累积信用资产
当你向一个人承诺一件事时,实际上是在发行自己的信用货币。在工作中,我们喜欢靠谱的同事,和他们一起共事很有安全感,而这种靠谱便是高信用值的体现。
在工作中,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没有恪守信用的契约精神,信用体系将难以健康运行。
员工应在契约精神的约束下,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把握受重用的机遇,反哺企业,与企业共同前进。
DHR吉祥物
小H说
医院作为雇主,使用正当途径,得到补偿和按约定给的赔偿,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医生作为员工,得到了培训进修的好机会,应当坚守契约精神,专研学术,以优秀的成绩和出色的成果,回报企业,造福行业,才是正道。